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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福地天街房产一批

云南红河 全部类型 2023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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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10,816.98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34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本项目按现状分标的进行转让。 2.根据本项目评估报告(云南杰森评报字[2022]第129号)中第十二条特别事项说明第二款:“纳入评估范围的65套房产,截止评估基准日证载登记的权利人为红河州****点击登录查看,产权持有单位正在办理变更权利人。” 3.本项目65套房产已在银行进行抵押,该转让事项已通过函件方式通知银行。 4.本次转让房产中有部分房产不动产权证证载的房屋所在层数和建筑物总层数与房产实际情况不符(详见标的清单),尚未完成信息变更。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可自行到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上述情况进行咨询了解。因上述原因导致交易双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的,云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无息原路退还。 5.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是否有特别限制等情况进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及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的要求条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及登记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而导致无法办理权证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7.本项目部分标的现状为出租,租期详见标的清单,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其行权方式为: (1)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前到云交所报名。如报名期限届满未报名,则视为优先购买权人无受让意向,放弃其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只能就其承租的标的行使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须与其他竞买人一样参加现场拍卖会,按拍卖会规则行使优先购买权; (4)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不得相互行使优先权。 如报名期限届满未报名的或报名后未参与拍卖会竞价的,则视为优先购买权人无受让意向,放弃其优先购买权。 8.本次转让项目标的允许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仅限首套房和二套房),转让方指定富滇银行弥勒支行(咨询电话:****)/中国建设银行弥勒支行(咨询电话:****)/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总行(咨询电话:****)进行办理。需银行贷款的报名人须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到上述指定银行进行咨询,并向银行提交贷款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详见附件下载“贷款提交材料清单”),报名人自行确定是否采用按揭贷款方式参与本次交易。 9.本项目定于****(星期二)上午9:30时,在弥勒市福地天街3-3会议室进行公开拍卖,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当天上午9:00前到场,自行向拍卖公司确认是否取得受让资格,取得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凭有效证件办理入场登记手续参与拍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其无法参与拍卖会的,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并对此行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在报名截止日前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但仍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并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质量及瑕疵等)。 11.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12.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3.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交所网站公告为准。 14.本项目拍卖公告内容及拍卖相关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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