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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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64 元/租期总租金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上月2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 | 标的所在区域 | 其他 |
出租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办公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1416.88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60 月 |
出租面积描述 | 01单元出租面积282.82平方米,02单元出租面积192.29方米,03单元出租面积156.90平方米,04单元出租面积156.90平方米,05单元出租面积156.90平方米,06单元出租面积194.79平方米,07单元出租面积276.28平方米。 | ||
免租期限 | 无 | ||
特色 | 繁华商圈,交通便利,可注册办公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详见附件“房产证详细信息”。 | ||
权证编号 | 详见附件“房产证详细信息”。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详见附件“房产证详细信息”。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详见附件“房产证详细信息”。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点击登录查看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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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兹委托你所作为第三方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产权交易相关政策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要求,就我方拟参与的项目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 提供产权交易项目信息;
2. 提供可供查阅的项目资料;
3. 接受我方意向报名;
4. 组织交易活动;
5. 提供资金监管服务;
6. 项目公告中披露的其他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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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意向承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 本次承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人适用)
本次承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然人适用)
2. 我方承诺按照项目要求递交文件材料,并知悉递交的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不论承租与否均不予退还,由贵所存档备查。
3.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和标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并将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信息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承诺按照贵所交易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参与承租。一旦成为承租方,我方知悉并愿意按规定或约定向贵所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用。若因我方或委托方原因不按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又解除的,我方向贵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已阅读委托事项请认真查看 (5)
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
请认真查看 (5)
优先承租权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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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输入联合承租方名称和证件号码,点击添加) | ||
名称: | ||
证件号码: | ||
添加 清除 | ||
已添加的联合出租方:(此处仅用于查看,不可编辑) | ||
名称: | ||
证件号码: |
联系人名称: | 联系人记录: --请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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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地址:* | 注:该地址用于开具印花税发票,请务必与身份证地址保持一致 |
温馨提示 在报名广州**** 此外,您在注册广州**** | |
保存并继续 |
提示:
1、如需联合承租,请一并上传联合承租方的相关资料;
2、附件上传完成后请点击完成按钮完成报名申请。
我方知悉,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以上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复印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否则,视为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我方因此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所有。
确认完成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所有。
1、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
(1)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方身份证;
(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信息来源:http://gz.gemas.com.cn/portal/page?to=proUtrl&proId=924b347bbcc44137b483ecb8b02bf7fe&packId=&objectId=924b347bbcc44137b483ecb8b02bf7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