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关于履约保证金质疑:省道 208 线邻水境高滩至九龙(川渝界)建设工程高竹互通至御临段标段施工补遗书01号要求“投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担保和银行保函或项目所在地担保公司保函。其中保函金额不超过50%,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覆约担保格式要求。”现改为“投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担保和银行保函或项目所在地担保公司保函。其中保函金额不超过80%,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覆约担保格式要求。” 二、请各投标人登陆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自行上网查阅、下载修改文件,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查阅、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三、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