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有以下修改:
1、招投标须知中的5.合同价款由“招标代理服务费:单项工程中标价×相关收费标准×中标费率,单只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需邀请专家评标的代理费起点最低按4000元/只计。”调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单项工程中标价×相关收费标准×中标费率,单只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
2、招投标须知中的7.要求及考核由“1、招标代理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专家费由招标代理单位支付。”调整为“1、招标代理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及专家费由招标人支付。”
3、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合协议书的第三点合同价款及第二部分专用条款8.1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由“单项工程中标价×相关收费标准×中标费率,单只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需邀请专家评标的代理费起点最低按4000元/只计。” 调整为“单项工程中标价×相关收费标准×中标费率,单只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
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第二部分专用条款5.2中的(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招标文件印刷费用及其他相关的文印费用、交通费用、通讯费用、评标专家咨询费。” 调整为“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招标文件印刷费用及其他相关的文印费用、交通费用、通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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