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乌石镇大明村村支两委通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报乌石镇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湘潭县****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县****
(2)项目地点:湘潭县****
(3)项目内容:本次工程涉及1个村1栋厂房的建设施工,含土方、基础、厂房建设。
(4)项目预计投入资金:15万元。
3.项目要求:
(1)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2)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图纸、甲方的要求及建设、乡村振兴部门工程验收标准施工。
(3)严格按照国家的房屋建筑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乙方全额带资(含税),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情况给予支付。
5.工期要求: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准。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8时至****17时止。
2.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乌石镇人民政府1211办公室)。
3.报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彭又专****。
4.报名条件:凡具有建筑施工经营范围,有良好业绩、讲诚信、登记注册超过一年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建筑工匠证书;
以上复印件全部要在有效期内,清晰易辨,除签名可手写外其他内容全部打印,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禁止弄虚作假,资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关,造成不良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5.本村专职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项目招标报名。
6.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点击登录查看主持进行,村委会、村委监督委员会、镇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财政所参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所有投标报价均含税,投标会上招标人商议拟定投标价格区间后,投标人再进行投标报价。
(1)以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者中标;
(2)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条件的,以报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4.投标时间、地点:报名时间截止后有3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单位,由招标人告知具体投标时间、地点(一般为乌石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5.联系人:彭又专****。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报价单未签字或字迹有涂改痕迹的。
2.未按招标要求,报价超出范围或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后, 甲、乙双方三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和项目廉洁合同。
2.中标人三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第2名续上,原则上不重新招投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项目再次转包、分包、发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3 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