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招标]潘集区****
【 信息时间:**** 】
潘集区峨眉山路(黄河路-辽河路)段建设工程 二标段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潘集区峨眉山路(黄河路-辽河路)段建设工程 (一期)外线供配电一期工程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修改为:①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招标文件中增加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要求: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网页链接:http:****。 3.原定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为准,此补遗书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盖章)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安徽建发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