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咨询决策、法律咨询、合同审核、项目谈判、普法培训、法律纠纷及案件代理等。本项目需要2名人员驻点深圳分公司、 2名人员驻点佛山分公司、 1名人员驻点清远分公司。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划分4个份额,份额比例为42.6%,29.15%,17.80%,10.45% ,推荐排名前4名的单位按份额大小依次中选。 1.3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佛山市、中山市、清远市。 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备注: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的最新集采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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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审查方法:合格制,由评审委员会对应答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2.2应答人资格要求: 2.2.1应答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正式颁发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2.2业绩要求:应答方须自****起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以下9类领域法律服务合作业绩中任意一种:①电信服务(含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运营及通信网络建维等)、②招投标采购、③工程建设、④物业租赁、⑤知识产权、⑥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⑦网络安全、⑧数据及信息安全、⑨劳动用工)。 【①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②对于框架合同,只计算框架合同的个数(即框架合同签署后下达的所有订单合同合并计数)。③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合同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合同无效。④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单个合同或框架合同生效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发票。⑤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2.4信誉要求:应答方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最近三年内没有在中国移动总部和广东移动采购活动中出现投标/应答文件中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2时00分至****22时1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远程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州市****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张少恒、黄月明、熊军、文信翔、李祥中 电 话:****(黄) 电子邮件:****@139.com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州市**** 邮 编:510623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① 如各潜在供应商企业信息有变更的,请在操作购买招标/采购文件之前务必先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更新企业信息,保证企业信息与贵司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② 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上更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准确联系。 ③ 自****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支持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BJCA)证书,各潜在供应商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应答、澄清答疑、签署廉洁承诺书等操作,均使用CMCA证书。如供应商手头上持有的是旧版的BJCA证书,请尽快更换成CMCA证书;如手头上持有的是CMCA证书,务必查看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若因未及时办理CMCA证书或证书失效未及时延续证书有效性而影响到投标/应答等业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如供应商对证书办理、使用等有疑问请联系CMCA客服热线:400-111-55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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