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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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东安区**** | 采购内容:镇域内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1.清运标准:每天清运一次,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天通知中标方,中标方必须配合适当增加清运次数且达到清运标准。2.车辆标准:车辆载重不小于五吨,容积不小于12立方米,要求是封闭式环卫垃圾车。3.司机要求:具有驾驶车辆相符合的驾驶证,清运车司机按规定着装,保持着装干净整洁。在工作期间,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则及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范。4.工作人员要求:垃圾清运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和上岗证,不得随意和无证操作车辆和车载设备机具,不得丢垃圾车车辆行驶中不得坐于箱顶和箱内。5.安全要求,垃圾清运工作时,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兴隆镇不承担任何责任。 每半年兴隆镇所属各村屯对其垃圾进行清运工作进项评价,连续好评将优先考虑为下一年度续签合同。 需满足的要求:1.清运标准:每天清运一次,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天通知中标方,中标方必须配合适当增加清运次数且达到清运标准。2.车辆标准:车辆载重不小于五吨,容积不小于12立方米,要求是封闭式环卫垃圾车。3.司机要求:具有驾驶车辆相符合的驾驶证,清运车司机按规定着装,保持着装干净整洁。在工作期间,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则及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范。4.工作人员要求:垃圾清运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和上岗证,不得随意和无证操作车辆和车载设备机具,不得丢垃圾车车辆行驶中不得坐于箱顶和箱内。5.安全要求,垃圾清运工作时,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兴隆镇不承担任何责任。 | 85.0000 | 2023年1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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