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告星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告星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 ||
性质 | 澄清 |
清远市****
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告星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针对投标人所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并予以发布:
提疑问题1:《监理综合评分表》中专业监理人员配置“1、同时具有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请问“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是哪个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是否为“注册质量工程师”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因此,此评分项中的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以被明令取消,此项评分设置违反了《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纷一市****
答:详见更正公告02号修改。
提疑问题2:《监理综合评分表》项目总监素质及专业监理人员配置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为其购买的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开标当月不计),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中如有退休人员,则该人员所持证书中的工作单位须为投标人,同时须提供退休证和退休返聘劳务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返聘合同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当天),不提供不得分。”因全国各地的退休政策存在差异,部分地区不再颁发“退休证”,请问此处所指的“退休证”是否应包含退休证或由人社部门(或中国社会保险等国家机关)系统查询导出打印的养老基金(或养老保险待遇等)发放证明等材料
答:包含。
提疑提问3:《监理综合评分表》中项目总监素质:“1.担任过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得2分;2.具备省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BIM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得1分;”此项评分中的1.担任过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得2分;请问“项目总监”在获奖项目中担任岗位是否有限制是不是项目总监在获奖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等岗位都能得分请明确获奖证书是颁发给个人的还是单位(或者项目)的如果是个人的,全国很多地区的项目奖项是直接颁发给参建位单位(或者项目)的,不单独颁发给个人,这样设置就存在了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如果是颁发给单位(或者项目)的,那证明材料应当修改为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站公示截图或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施工许可证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网站截图等资料(资料中能能体现项目总监的名字)作为评审因素。此项设置不合理,请予以改正! 2.具备省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BIM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请问该类型的证书是否有全国某行政主管部门以统一的标准认定或考核否则,此类证书只有是某些地区有颁发,全国大部分地区均无,如果说项目是为了择优选择,那项目建设内容并无BIM相关工程内容,请问本项目设置该项证书的加分依据在哪该项加分证书缺乏法律法规支撑,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此项评分设置有明显有指向性、倾向性。此项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请予以改正!
答:详见更正公告02号修改。
提疑提问4:项目总监素质;2.具备省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BIM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得1分;请问:经查询全国只有几个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颁发BIM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招标人以此作为加分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请招标人尽快修改! 问题2:专业监理人员配置;除项目总监外的其他专业监理人员中:1、同时具有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请问:国务院2014年7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规定,取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已经取消的资格证不能作为加分项,请招标人尽快修改! 问题3:专业监理人员配置;除项目总监外的其他专业监理人员中:4.同时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请问:注册设备监理师的工作内容为监理设备制造与合同履行无关;此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请招标人尽快修改! 问题4:其他加分;1、投标人符合或达到国家标准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情况:(1)获得10项(含本数)以上认证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得7分。(2)获得6-9(含本数)项认证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3)获得5项(含本数)以下认证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注:①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同时包含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的,在原有得分基础上加2分。②本小项最高得9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http:****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二:经查询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上所有工程监理单位,只有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商务部分为满分。结合上述几个不合理的加分条件,招标人为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量身定做的评分条件已达到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意图明显,请招标人尽快修改,我司将视贵单位的回复情况,保留向相关监管部门及纪委监委反映情况的权利!
答:详见更正公告02号修改。
提疑提问5:《监理综合评分表》中专业监理人员配置“4.同时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根据“市****
答:详见更正公告02号修改。
提疑问题6:《监理综合评分表》中的其他加分:“1、投标人符合或达到国家标准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情况:(1)获得10项(含本数)以上认证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得7分。(2)获得6-9(含本数)项认证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3)获得5项(含本数)以下认证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注:①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同时包含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的,在原有得分基础上加2分。②本小项最高得9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http:****:(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请删除此条评分!!
答:详见更正公告02号修改。
提疑问题7:监理综合评分表,信用标,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中要求“清远市****
答:本项目评分办法依据《清远市****
提疑问题8:《监理综合评分表》中,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评价等级:诚信等级 A 级,得 30 分;B 级得 24 分;C 级得 18 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立即对本地区信用评价、信用评分以及信用监管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排查,聚焦评价主体、评价标准、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推动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修订或废止有关规定,切实为各类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然而本项目综合评分表中却仍然设置企业诚信评价等级评分,这是否未响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中的要求,存在不公平竞争,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请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予以改正!
答:本项目评分办法依据《清远市****
提疑问题9:监理综合评分表中,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督和诚信管理系统:诚信等级A级,得30分;B级得24分;C级得18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中要求: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然而评分表中依旧设置企业诚信评价等级,此条是否存在故意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予以合理说明。
答:本项目评分办法依据《清远市****
提疑问题10:招标文件第38页“监理综合评分表”中,对总监业绩未设置类似工程造价区间,与招标文件范本(QYJLZB-201912)第30页的第“43.2.4建安费五千万以上的工程,可设置项目总监业绩,业绩要求同43.2.2。”不相符,该投标项目造价为13109.51万元。请及时修正。 2、招标文件第38页“监理综合评分表”中的“专业监理人员配置”中“1、同时具有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号)取消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请明确提供“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依据。 3、招标文件第38页“监理综合评分表”的“专业监理人员配置”中的人员加分项(配置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条件明显高于总监理工程师素质(对总监职称没作任何要求)。请明确总监素质低于专业监理人员加分项配置条件的依据。 3、招标文件第38页“监理综合评分表”的“其他加分”中的“1、投标人符合或达到国家标准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须包括市****
答:详见更正公告02号修改。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