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建阳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B-30、B-36-2 地块厂房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23〕6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争取债券及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55089.3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开发区(徐市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191165.69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标准化厂房 8 栋、宿舍楼 2 栋、办公楼 1 栋、综合楼 1 栋、仓库 1 栋、门卫室 3 个及属配套道路、围墙、给排水、电气、照明、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阳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B-30、B-36-2 地块厂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范围如下:①设计范围: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及地上工程的土建工程 、桩基础、基坑支护及降水、一般土建、室内装饰装修、设备及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一般土建结构、外墙面装饰装修、水卫、消防水、电气、弱电、空调通风、生产性区域、非生产性区域;室外及景观工程的广场铺装、消防道路、跑道、活动场所、景观绿化、围墙、给排水、电气、海绵城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65日历天(不含勘察、设计阶段);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①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并提交勘察送审成果报告;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完成桩基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图审机构审查,并逐步提交其他施工图设计成果;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2.7.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文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本项目要求承包人争创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本项目公告页面下端“我要投标”界面进入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a.依据闽建筑[2015]29号文和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b.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上述所称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其银行保函应是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平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1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
地址:建阳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层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