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电子显示屏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电子显示屏项目
3、预算金额:295000.00元
4、最高限价:295000.00元
5、采购需求:电子显示屏;
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4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必须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完整的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 09:00:00起至****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投标登记备案并获取谈判文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14:00:00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平利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娟
电 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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