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武汉市****办公楼资产 |
项目编号: | **** |
发布时间: | **** 11:42 |
公示信息类型: | 招拍挂公告 |
内容
转让底价: ¥ 3,462.807000 万元 挂牌时间:**** 至 ****
项目编号:****
保 证 金: 3,462.807000万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企业性质: 国资
转 让 方: 点击登录查看
房产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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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证编号 | 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号 | 地址 | 武汉市**** |
建筑面积 | 3545.59平方米 | 证载权利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
腾空日期 | 托管单位 | ||
瑕疵问题 | 房屋现状 | ||
规划用途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性质 | 划拨/自建房 | |
土地用途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土地面积 | 2111.32平方米 |
不动产证号 | |||
其他说明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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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当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当日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至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标的房产位于武汉市****,钢混结构、共9层、房屋建筑面积为3545.5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111.32平方米,用途为机关团体办公用地,类型为国有建设划拨用地,评估价格为3462.8070万元(不含土地出让金)。本项目资产信息详见评估报告(鄂长江评估字【2023】062号)“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链接。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462.8070万元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应对照国家和武汉市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湖北长江求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长江评估字【2023】062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当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当日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至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指定账户,并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财政账户。 5、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过户完毕视为资产移交完成,转让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协助受让方完成房屋水、电、气、物业管理等变更手续,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现场勘查说明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462.8070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鄂州市凤凰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将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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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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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光谷联交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