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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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藤县****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交易中心大楼六楼
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西藤县****
项目联系人:姚国铭、黄泳瑜、周金清; 联系电话: ****
五、首次公告日期:****;
六、公告日期:****;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本项目图纸和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下载相关资料。
2、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序号 | 章节 | 澄清前招标文件内容 | 澄清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梧州市 。 | 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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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澄清公告--仓储12.07.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