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略):**疾控中心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装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对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3.1**疾控中心卫生检验检测中心三、四层实验室区域中3至4层安装“第18项普通灯具、19项普通灯具、20项普通灯具、23项普通灯具、24项普通灯具、第198项空调器、第199(略)
2、对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3.2**疾控中心卫生检验检测中心一、二层相关业务区域中数字化门诊以及智慧疫苗自动化工作站“第11项普通灯具、第12项监控摄像设备”;培训中心设备的“第10项显示设备、第11项显示设备”;1至2层安装的“第11项空调器、第22项空调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现删除。
更正日期:(略)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略),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投标人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省**市**寿春镇**大道城投大厦5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祝业(采购人代表)、朱丽娟(代理机构)
电 话:(略)、13965451500、05542751992
五、附件
1.**疾控中心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装修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附件:**疾控中心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装修项目(一次)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