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选聘屯城、屯郊等三个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2024年03月15日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略):
(一)**县屯城派出所室外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为室外配套绿化、道路、广场、车位及食堂等附属设施,报审结算造价为(略).54元。
(二)**县屯郊派出所室外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为室外配套绿化、道路、广场、车位及食堂等附属设施,报审结算造价为(略).69元。
(三)(略)南吕派出所厢房及备勤室配套设备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排两层轻钢厢房,建筑面积约271平方米,含一体化信息采集区、备勤休息区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报审结算造价为435378.67元。
二、(略)
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造价进行审核服务,并出具结算审核成果文件。
三、服务费控制价
结算审核费控制价根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琼价协〔2020〕01号)执行。
四、报名资格要求及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报名资格
1.报名单位须具(略),主营业务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 (略)gov.cn)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略)
3.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登记证书;
4.企业简介(内容不超过2页A4纸);
5.企业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制一张业绩一览表,列明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工作类别、项目造价、合同日期等,并提供至少一份项目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6.企业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7.企业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8.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9.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材料需设置封面及目录页,封面页须注明项目名称、工作类别、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日期等,编制页码按(略),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若为复印件请(略),做到清晰。
(三)报价文件
报价函格式自拟,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需对各项目结算审核服务费进行分别报价,并报合计总价,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具体到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列明收费计算过程及收费依据文件等。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略)3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报名地点:**省**县屯城镇**横路3号(略)502办公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六、其他事宜
经我局党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后,选聘结果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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