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略)委托,(略)(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县昆寨乡吊水岩(略)矿(新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略)
住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住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昆寨乡吊水岩(略)矿(新立)采矿权
2.项目编号:(略)
3.开采矿种:(略)
4.地理位置:**(略),东经 105°05′59″~105°06′08″,北纬 26°50′ 41″~26°50′49″。
5.**面积:(略)
6.拐点坐标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 |
|
X |
Y |
|
1 |
(略).86 |
(略).97 |
2 |
(略).64 |
(略).69 |
3 |
(略).35 |
(略).63 |
4 |
(略).09 |
(略).83 |
5 |
(略).78 |
(略).78 |
**面积:(略) |
7.**储量:本次新增(略)**量为430.77万吨(159.54万m3)。勘查工作程度为地质简测,《地质简测报告》及《矿产**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编制费用大写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元),由竞得人取得后进行支付。
8.开采标高:(略)
9.矿山项目生产规模:80(略)(该生产规模仅(略),可由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时依申请确定)。
10.拟出让年限:(略)
11.起始价:(略)
12.每次加价幅度:(略)
13.采矿许可证号:C(略)
14.多目标管理:(1)节约集约利用矿产**,矿产**开采回采率不断提高;(2)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略)(3)接受自然**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如实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等相关报表及报告。
15.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严格按照《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实施开采活动,集约、节约利用矿产**。
1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略),须严格(略)(三合一)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17.前期投入及固定资产投资:按照采矿权“‘净矿’出让”出让管理要求,对**省**县昆寨乡吊水岩(略)矿前期投入评估价值共计698.40万元(其中指标使用费222.18万元;征地补偿费为24.0691万元;修建矿山公路452.1572万元)。此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计入矿业权出让收益。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需要提交资料、保证金缴纳
(一)竞买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3.已被列入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略)
(二)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竞买申请书、信用承诺书等其他报名资料(详见(略)出让须知)。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1.出让方式:(略)
2.公告时间:(略):00时至(略)7:00;
3.挂牌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时至2024年4月30日12:00;
4.地点:(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略):
1.申请人可于申请报名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略)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报名咨询电话:(略)
技术支持电话:(略);(略)。
2.竞买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竞(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参与网上挂牌报价(竞价)。
3.报价(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实行网上报价(竞价),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略)业务系统参与网上报价(竞价)。网上报价(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一个以上(或整数倍)增价幅度。
(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
1.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2024年3月18日9:00时至2024年4月28日16:00。
2.竞买资格确认起止时间:
2024年3月18日9:00时至2024年4月28日17:00。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略)。
1.在挂牌期限内,有竞买人(略),挂牌期限届满,转入5分钟(略)(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环节,网上(略),无竞买人参加或无有效报价的,以网上挂(略)。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转入5分钟网上限时竞价环节,网上(略),有有效报价的,以最终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成交。
3.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无报价者或者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略),在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或交易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公告相关内容无异议,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矿产**开采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略),出让人(略)。
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2.以往开展(略)
3.不可抗力的影响。
(三)矿业权实行出让合同管理,其他未尽事(略)。
(四)竞得人在本区块(略),应符合《自然**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的要求。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由出让人作出重新组织出让决定后,(略)重新组织出让。
2.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公告、挂牌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反映,经出让人研究后,决定交易行为继续、中止或终止。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略),并将其列入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略)。
2.竞得人未按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略)。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略)。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中止:
1.公告公(略)
2.竞得人有矿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
3.因不可抗力或者政策变化应当终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终止:
1.出让人因有关政策规定、矿业权出让所依据的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提出终止交易;
2.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交易;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略)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的竞买申请;
(五)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六)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七)本方案由(略)负责解释,如对本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公告、挂牌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略)反映,经出让人研究后,决定交易行为继续、中止或终止。
十二、交易联系信息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