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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信阳 全部类型 2024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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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DJH-2024-0318)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县 一、招标条件 本**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县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 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03月 22日 09时 00分到 2024年 03月 28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及“五、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提到的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4月 01日 10时 00分 递交方式:**市**博林国际广场 14号楼一单元 3004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04月 01日 10时 00分 开标地点:**市**博林国际广场 14号楼一单元 3004室 七、其他 **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ZDJH-2024-0318 三、项目基本情况: 3.1采购内容:**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2项目预算金额:49.8万元(人民币) 3.3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4服务期:24个月 3.5服务质量及质保期:合格;1年 3.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为 1个标段 3.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 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 供 2023年以来任意 3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六、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6.1报名时间:2024年 3 月 22日至 2024年 3 月 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时间); 6.2.地点:**市**博林国际广场 14号楼一单元 3004室; 6.3.方式: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 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及“五、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提到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要求留存复印件一套,且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4.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材料的真 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4 年 4 月 1日上午 10时 00分(**时间) 7.2.地点:**市**博林国际广场 14号楼一单元 3004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24 年 4 月 1日上午 10时 00分(**时间) 8.2.地点:**市**博林国际广场 14号楼一单元 3004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 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略) 地址:**县三环路西段 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经开区经南三路与商英街交叉口华美龙大厦 1号楼 8层 联 系 人: 焦阳 电 话: (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县人民法院 地 址:**县三环路西段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经开区经南三路与商英街交叉口华美龙大厦 1号楼 8层 联 系 人: 焦阳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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