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市桃州一小食堂改扩建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编号:GDS-GC-YQ-(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所有涉及考勤内容:“根据**市公管局《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公管【(略)”。现均修改为:根据**市公管局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公管〔(略)。
2、原招标文件“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所有涉及考勤内容:“《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工作的通知》(广公委〔2016〕8号)”。现均(略)。
3、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略)
**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