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0套房地产 | ||
ZZCQ(略) | ||
**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01;**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02;**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03;**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04;**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05;**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06;**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车库01;**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车库02;**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车库03;**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车库04 | ||
N0260FC(略);N0260FC(略);N0260FC(略);N0260FC(略);N0260FC(略);N0260FC(略);N0260FC(略);N0260FC(略);N0260FC(略);N0260FC(略) | ||
正常公告 |
标的名称 |
位于**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0套房地产 |
转让底价 (万元) |
详见明细表 |
标的资产 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交易机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黄经理 联系电话:(略) |
转让方承诺 |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略)。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房产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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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不动产单元号 |
**房权证铁字第(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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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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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54.80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混合 |
设计用途 |
营业 |
目前用途 |
- |
使用年限 |
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
已用年限 |
- |
附属设施 |
房屋内部无装修,水电等设备设施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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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人民币5.9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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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2 |
|||
房产证号/不动产单元号 |
**房权证铁字第(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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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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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54.80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混合 |
设计用途 |
营业 |
目前用途 |
- |
使用年限 |
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
已用年限 |
- |
附属设施 |
房屋内部无装修,水电等设备设施齐全。 |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5.8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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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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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不(略) |
**房权证铁字第(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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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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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54.80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混合 |
设计用途 |
营业 |
目前用途 |
- |
使用年限 |
尚未(略) |
已用年限 |
- |
附属设施 |
房屋内部无装修,水电(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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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人民币5.70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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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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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不(略) |
**房权证铁字第(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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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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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54.80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混合 |
设计用途 |
营业 |
目前用途 |
- |
使用年限 |
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
已用年限 |
- |
附属设施 |
房屋内部无装修,水电等设备设施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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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人民币5.5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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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5 |
|||
房产证号/不动产单元号 |
**房权证铁字第(略)号 |
||
地址 |
**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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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54.80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混合 |
设计用途 |
营业 |
目前用途 |
- |
使用年限 |
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
已用年限 |
- |
附属设施 |
房屋内部无装修,水电等设备设施齐全。 |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5.4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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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6 |
|||
房产证号/不动产单元号 |
**房权证铁字第(略)号 |
||
地址 |
**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06 |
||
建筑面积 |
54.80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混合 |
设计用途 |
营业 |
目前用途 |
- |
使用年限 |
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
已用年限 |
- |
附属设施 |
房屋内部无装修,水电等设备设施齐全。 |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5.313万元 |
||
房产7 |
|||
房产证号/不动(略) |
**房权证铁字第(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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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车库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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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33.93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混合 |
设计用途 |
车库 |
目前用途 |
车库 |
使用年限 |
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
已用年限 |
- |
附属设施 |
房屋内部无装修,水电等设备设施齐全。 |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4.717万元 |
||
房产8 |
|||
房产证号/不(略) |
**房权证铁字第(略)号 |
||
地址 |
**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车库02 |
||
建筑面积 |
34.33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混合 |
设计用途 |
车库 |
目前用途 |
车库 |
使用年限 |
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
已用年限 |
- |
附属设施 |
房屋内部无装修,水电等设备设施齐全。 |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4.717万元 |
||
房产9 |
|||
房产证号/不动产单元号 |
**房权证铁字第(略)号 |
||
地址 |
**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车库03 |
||
建筑面积 |
34.33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混合 |
设计用途 |
车库 |
目前用途 |
车库 |
使用年限 |
尚未(略) |
已用年限 |
- |
附属设施 |
房屋内部无装修,水电等设备设施齐全。 |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4.717万元 |
||
房产10 |
|||
房产证号/不动(略) |
**房权证铁字第(略)号 |
||
地址 |
**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车库04 |
||
建筑面积 |
33.93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混合 |
设计用途 |
车库 |
目前用途 |
车库 |
使用年限 |
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
已用年限 |
- |
附属设施 |
房屋内部无装修,水电等设备设施齐全。 |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4.717万元 |
重要信息披露 |
是否存在 担保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 租赁情况 |
否 |
|
是否涉及 共有情况 |
否 |
|
其他重要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和保密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略)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略)。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略)。 2.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本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略)。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联交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3.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略):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略),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他违约(略)。 4.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作调整。 5.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如需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提交相关材料到**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并交纳全额保证金,在**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6.**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01-106物业,房地产证中记载的房屋设计用途为“营业”,目前空置状态。**市烟厂10#铁南区11委1车库01-04物业,房地产证中记载的房屋设计用途为“车库”。交易标的面积以及最终核定的物业性质,以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时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为准,若出现国土房管部门确(略)不同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7.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8.其他披露事项(略)。 |
二、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略)(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国资(略) |
财政部 |
|
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 |
|
转让行为的决策与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 |
|
批准日期 |
(略)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关于**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房产的批复》中烟实[(略) |
三、交(略)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略)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通(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4.本次转让标的10套房产按现状单项转让,保证金为人民币0.5万元/每套。 5.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产权交(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略),自行(略)。 6.**(略)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略)。 7.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资产(略)成交价款(全部成交价款减保证金)支付至*(略),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8.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略) |
|||
踏勘安排 |
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下午14时(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关锋,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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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
|||
是否(略)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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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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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
0.5万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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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1:(略)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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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要求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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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略),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
四、信息披(略)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略),最多**46个周期。 |
联系地址 |
**市****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网址/微信公众号 |
(略)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
五、特别提示
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联合产权交(略)。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略),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