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迁(扩)建项目(二期)(略)1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市级预算内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略)。项目(略),现对该项目的室内精装修及实验室设施采购安装工程建设管理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二期建筑面积38145㎡, 包括1#楼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1706 ㎡ (地上建筑面积约6906㎡,地下建筑面积约4800㎡ ),3#楼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楼21400㎡ (地上建筑面积约17400㎡,地下建筑面积约4000 ㎡ ), 4#楼动物实验室5000㎡, 5#楼西门卫39 ㎡。
2.3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为:(略)
本次招标(略):约152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投资为准计算)。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管理代理工作。要求对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进行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略),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管理,组织竣工验收,负责竣工结、决算(含配合审计工作)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内容等建设管理工作,并承担项目建设责任人所有工作及责任。
2.5 代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1.2 投标人在 (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类似建设管理代理业绩[或项目管理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咨询内容必须包含建设管理代理或项目管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1.3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1.5 项目其他主要(略),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市(略) | 代理机构: |
**宏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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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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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一路220号15-1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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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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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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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迁(扩)建项目(二期)室内精装修及实验室设施采购安装工程建设管理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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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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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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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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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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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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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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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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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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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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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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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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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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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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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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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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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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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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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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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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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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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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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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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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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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