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市广福路(福**路至金马南路段)道路工程交易公告
1.条件 | |
**市广福路(福**路至金马南路段)道路工程已由东侨经发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略),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略),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市公共**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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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略) 2.2 控制价(估算价):96.72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58.0291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略) (3)项目范围和内容:该项目位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西起KO+000与现状福**路平面交叉,由西向东延伸经与福瑶路、国宝路、林聪路平面交叉后,终点 KO+965.49止于规划金马南路。道路长约838米,修建长度848.518米,红线宽度16-24米,其中广福路(福**路至福瑶路段)红线宽度16米广福路(福瑶路至国宝路段)红线宽度18米,广福路(国宝路至金马南路段)红线宽度2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4 工期要求:(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略)(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14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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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市级政府投资(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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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综合资质﹒(略)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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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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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4月01日15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略) 4.2 报名网站:(略) 4.3 报名网址: https://(略)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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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略) | |
5.1 交易时间:(略) 5.2 交易地点: (略)陈普路8号**旧办公楼903室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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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招标人) 时间:(略) |
附件:投标文件组成模板(1).doc 附件:招标文件.pdf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