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比选代理机构)受(略)(比选人)委托,拟对**金龙镇卫生院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垂直运输服务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XWY2024-002 LCJZ2024-030
2.采购项目名称:**金龙镇卫生院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垂直运输服务。
3.比选人:(略)。
4.比选代理机构:(略)
5.资金来源:(略)
(略)平方米,室外管线1500米等。
7.建设地点:(略)
8.最高限价:(略).57元。(含税价,税率暂按13%计取)。
9.比选范围:(略)
10.标包划分:(略)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略));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8.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略)。(可提供承诺函)
9.比选申请人对是否存在受到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略)。(可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11.业绩要求:
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是指比选截止之日(含当日)起前(略)),(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略))不少(略)。类似项目是指:近三年的塔(略)(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中选通知书为准。
12.资质要求:
12.1.比选申请人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2.提供的租赁塔机不得超过生产日期5年,并提供塔机出厂合格证。
三、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1日,每日9:00至17:00(**时间)在(略)(地址:(略))现场购买或网络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份,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关键要素(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允许转让)。
2.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转账凭证。以上资料以清晰可辨纸质形式递交到(略)。
注: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不接受彩色打印资料。
3.网络报名要求:将(1)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转账凭证。以上资料扫描成1个清晰可辨PDF文档发送至邮箱 (略)@qq.com
注:(1)邮件主题(或标题)应写明“报名单位名称(全称)+项目名称”。
(2)邮件正文内容需单独写明可编辑的比选申请人全称、经办人姓名、电话、接收文件邮箱。
(3)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比选申请人从提交资料并报名成功开始,超过12小时若没有收到招标文件,应主动联系招标(略),否则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
(5)公章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略)。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略)。
五、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略)com/)、龙驰集团官网(http://(略)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市**云台路68号龙驰实业集团商业楼2楼A3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七、(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
龙**金龙镇卫生院急救能力提升项目垂直运输服务 |
项目编号 |
FXWY(略)CJZ(略) |
比选申请人名称(全称) |
|
法定代表人 |
|
授权代理人 |
|
授权(略)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所投标段名称或包件号(如有) |
/ |
文件领取完整情况 |
完整( ) 不完整( ) |
备注: |
注:
1、请认真填写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反复核对。电话保持畅通,如因自身信息填写错误(如电话号码填写错误、电子邮箱地址填写不清难辨等)或关、停机等原因造成的责任由填写人承担,我公司概不负责。
2、文件领取人认真核对所获资料(电子档:Wo(略)(以PDF格式为准)),确认(略),在上表格“标书领取完整情况:完整”处填写“√”。
3、电子邮箱为比选申请人认可的文件发送方式,比选申请人应尽自行接受和确认的义务,如文件夹发送到比选申请人自行填写电子邮箱而比选申请人没有接受、查看造成比选申请人不清楚文件内容的,后果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