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易编号: | 2024JSZX(略) | 项目编号: | ZX(略) |
项目名称: | **东总部基地项目(B地块)8#楼3-8层(略) | ||
工程地点: | (略)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装修 | ||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 1800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1800万元 |
结构形式: | 框架 | 工程规模: | 6170.00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单位: | (略) | ||
建设(略): | (略)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略)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略) | ||
招标单位: | (略) | ||
招标(略): | (略)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代理单位: | (略)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孔祥欣 | 招标代(略)(手机): | (略)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孔祥欣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略)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 房地产产权人: | / |
一、(略) | |||||||||
1.项目名称:**东总部基地项目(B地块)8#楼3-8层(略) 建设单位:(略)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略) 项目规模:6170.00㎡ 3.计划工期:(略) 4.质量标准:(略) 5.标段划分:(略) 6.招标范围:完成图纸范围内装饰(略)工程(含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验收及保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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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略)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 二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略),需提供近3年度(自 2020 年至 2022 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 2021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止(3年),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除外)装饰(略)工程 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自 2021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止(3年)社会(略)(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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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范围 | |||||||||
完成图纸范围内装饰(略)工程(含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验收及保修等。 | |||||||||
四、资格预审方式 | |||||||||
1.申请人数量不超过_12_家,招标人采用合格制进行资格预审。 2.申请人数量超过_12_家,招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按照评分排名选(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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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请于(略)9时00分—(略)7时00分,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点击“我要参与”下载ztb版资格预审文件。 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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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 |||||||||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略) 2.各申请人无(略)。请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规定通过登录“**公共**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进行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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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本次公告同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
本次公告同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 | |||||||||
招标人异议联系人:(略) | |||||||||
招标人异议联系方式:(略) | |||||||||
投诉电话:(略) | |||||||||
技术支持电话:(略) | |||||||||
CA服务电话:(略) 网址:http://(略)com/unify/ | |||||||||
公告时间:2024年3月29日 - 2024年4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