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高速公路**互通至京台高速段(**互通至**港段一期工程)科研课题项目更正
2024-03-28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略)
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未取得取得省部级奖项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合同总额20%的服务费;因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错误或遗漏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更正为:
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未取得取得省部级奖项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略)损失的,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返还甲方(略)。
2、(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省**市**市瀛州路街道团结大街16号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