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基本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2023年以来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资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后,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中标资格。 ⑥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具有API 5CT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