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经开区金桥镇行政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经开区金桥镇行政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
合同包1: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项目(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9200(万元),更正为:0.96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略)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 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 政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1.jpg
经开区金桥镇行政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磋商文件((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