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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州区红星大道道路亮化工程管理及监理项目竞争磋商(非依法)公告

新疆哈密 全部类型 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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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大道道路亮化工程管理及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红星大道道路亮化工程管理及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0634-244XZ1QF0089 1、**招标有限公司受**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红星大道道路亮化工程管理及监理项目及相关服 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以密封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前来磋商。 项目内容:**红星大道道路亮化工程管理及监理项目 2、项目已经主管部门审批。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 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 3.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申明函); 3.5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出现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如未提供,以现 场查询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明函) 3.8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申明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特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3)拟任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 4、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供应商可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10:00时~14:00时,下午16:00时~19:00时(**时间)前往** 招标有限公司,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获取磋商文件人员)原件扫描件领购磋商文件(300元/份) (或将以上文件发送至(略)@qq.com邮箱,在线领购磋商文件,详询(略))。 5、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4月9日11:00时(**时间) 6、磋商地点:**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地址:**市**伊州大道与七一路交叉口东320米 采购人:**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市**伊州大道与七一路交叉口东320米 联系人: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 电子信箱:(略)@qq.com 联 系 人:孔健、李云飞、王志 电话:(略)/(略) 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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