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1项目概况:(略)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 其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无息)。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略),标段划分及招(略):
(略),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3.1有独立(略)
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项目(略):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略)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略)),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略),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略)
3.6.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略):
3.7.1为招标(略)(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略)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略),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5.2 开标地点:经开区发展大道 901 号苏北工业技术研究院 1113 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略)
评标标准(略)。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邮 编:(略) |
邮 编:(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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