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 | ||
(略) | ||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包1详细评审中的:
技术部分 |
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情况 (25.5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10人以下不得分,10人≤人数<30人的,得1分;30人≤人数<50人的,得2.5分;5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拟投入4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3、拟投入3名中级(或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不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4、拟投入3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每增加2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5、拟投入人员当中,每有1位属于省级(或以上)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审查专家库成员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4.5分。 注: (1)上述第2-4项评分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且同一人员只计算一项评分,按最高评分项计算,不重复计分; (2)上述第1-5项评分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2-4项评分人员还需提供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5项评分应提供相关入库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参与本项目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 (8.0分) |
1、拟投入2名本项目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加1分,最高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拟投(略)(甲级)(或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略),每人得1分,最高(略)4、拟投入本项目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该项评分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一人具同时具有多专业造价证书的视为一人计分,如建筑专业证没有区分土建和安装类,则可(略),以上专业均不含二级造价师;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略),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关注册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技术部分 |
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情况 (25.5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10人以下不得分,10人≤人数<30人的,得1分;30人≤人数<50人的,得2.5分;5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拟投入4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3、拟投入3名中级(或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不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4、拟投入3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每增加2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5、拟投入人员当中,每有1位属于省级(或以上)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审查专家库成员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4.5分。 注: (1)上述第2-4项评分不包含项目总负责人,且同一人员只计算一项评分,按最高评分项计算,不重复计分; (2)上述第1-5项评分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2-4项评分人员还需提供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5项评分应提供相关入库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参与本(略) (8.0分) |
1、拟投入2名本项目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加1分,最高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略)3、拟投入本项目**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4、拟投入本项目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该项评分不包含项目总负责人;一人具同时具有多专业造价证书的视为一人计分,如建筑专业证没有区分土建和安装类,则可作其中一种处理,以上专业均不含二级造价师;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略),需提(略))、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关注册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2、原采购包2至包8详细评审中的:
技术部分 |
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情况 (25.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10人以下不得分,10人≤人数<20人的,得1分;20人≤人数<30人的,得2.5分;3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拟投入3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3、拟投入3名中级(或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不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4、拟投入4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注: (1)上述第2-4项评分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且同一人员只计算一项评分,按最高评分项计算,不重复计分; (2)上述第1-4项评分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2-4项评分人员还需提供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参与本项目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 (8.0分) |
1、拟投入2名本项目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加1分,最高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拟投入本项目**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交通(略))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4、拟投入本项目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该项评分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一人具同时具有多专业造价证书的视为一人计分,如建筑专业证没有区分土建和安装类,则可(略),以上专业均不含二级造价师;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略),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关(略),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技术部分 |
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情况 (25.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10人以下不得分,10人≤人数<20人的,得1分;20人≤人数<30人的,得2.5分;3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拟投入3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3、拟投入3名中级(或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不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投入少于3名不得分。 4、拟投入4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投入少于4名不得分。 注: (1)上述第2-4项评分不包含项目总负责人,且同一人员只计算一项评分,按最高评分项计算,不重复计分; (2)上述第1-4项评分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2-4项评分人员还需提供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参与本项目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 (8.0分) |
1、拟投入2名本项目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加1分,最高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师或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拟投入本项目**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4、拟投入本项目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人员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注:该项评分不包含项目总负责人;一人具同时具有多专业造价证书的视为一人计分,如建筑专业证没有区分土建和安装类,则可作其中一种处理,以上专业均不含二级造价师;需提供上述相关人员与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往前顺推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新成立公司如无法提供缴存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关注册(略),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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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省**市**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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