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县自然**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香自然规告字 [202 4 ] 3 号
经**县 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二 宗国有建设用(略),并委托**县公共**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地块 编 号 |
规划(略) 地块编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
1 |
(略) |
(略) (略) |
运河大道东侧,蒋北路北侧 |
6266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 0.6 |
≥ 20% |
≤ 40% |
≤ 36 米 |
40 |
752 |
1367 |
2 |
20(略) |
(略) 3026GB00804 |
新华大街南侧,规划 W2 路西侧 |
13699 |
商业用地 |
≤ 3.0 |
≥ 20% |
≤ 50% |
≤ 27 米 |
40 |
1559 |
2834 |
上述公告内容以地块拍卖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除 法律另有规定 或出让文件中《出让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 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 国有(略)拍卖出让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出让设有底价,当竞买人最高报(略) , 出让成交;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出让不成交。
四、 确定(略),**县自然**和规划局、**县公共**交易中心、中介代理公司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出让活(略)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办理相关手续。竞得人支付的土地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五、拍卖 二 宗地为现状出让。
六、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方法如下:
已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 “ **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 ,打开【业务管理 - 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 + 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 “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略)cn/ ) ” **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申请人,请按照 “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略)cn/ ) ” **市首页 “ 通知通告 ” 中 “ **市公共**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 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 (略) 。
七 、 申请人可 于 2 02 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 4 年 4 月 22 日,每工作日 9 时至 11 时、 14 时至 16 时(**时间,公休日除外)到**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县公共**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4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 4 年 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 2 02 4 年 4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
拍卖地点:**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县公共**交易中心。
九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 50% 收取。
2 、出让宗地范围内涉及到的电力设施、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略)
3 、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4 、项目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与建筑工程同步实施 ( 按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 。
5 、 竞买人须(略) 宗地 和调查、了解地块详细情况,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之全部现状。
6 、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7 、本次拍卖由**县自然**和规划局移交给**县公共**交易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拍卖。
十 、联系方式
**县自然**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略)
**县公共**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略)
**衡立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县便民服务(略)
202 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