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略)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略)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略),交易所(略),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1)本次转让的房(略),经转让方(略),故拆解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评估时已考虑扣除相应的拆解费用。 (2)经核查,转让涉及的除氧器及水箱共1台设备拆除后为转让方继续使用,本次处置方案为整体处置拍卖,经转让方确认需拆除的固定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解工作。 (3)对于拟报废机器设备,拆解后无法使用,应进行拆解报废处置。拆除费用参考《**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12期)及市场询价,按照设备的特点、重量、拆解难易程度,预计设备(略)。 (4)变压器、蔗渣除髓机等共9台设备(见附件3标的(略))由转让方拆除、受让方负责清运处置。 (5)锅炉加药装置、开关柜(旧炉监控器柜)、蓄电池共 15 台设备(见附件3标的清单备注)由转让方拆除,但不处置,由转让方留用。 (6)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税费(略)。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税率(费)以转让方及当地税务部门核定为准,意向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应当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需要交纳的税率(费)成交后不(略)(费)为由取消交易,否则视为违约。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4.标的相关资料(如资产评估报告)可在交易所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