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略)(一年期)公告 (第12期)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略))、《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建建字〔20(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黔建建字〔2023〕36号)等等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略)(一年期)标准要求(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市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内“市民之家”三楼。
咨询电话:(略);监督电话:(略)。
附件:202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延期(一年期)公告(第十二期)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2024年建(略)(一年期)公告(第12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