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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水旱灾害防御后勤保障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杭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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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09:30(**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略)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略)(上传)

截止时间:(略)09:30(**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略)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1日 09:30 (**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略)cn

六、(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

1.《**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略)(略)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提交响应文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略),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供应商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压缩加密后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选择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可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通过压缩加密后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逾期发送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供应商在规范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及确保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前提下可不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后,供应商仍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超过采购文(略),视为自动放弃质疑及疑问权利。
(6)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

地 址:**市上**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预算金额未达(略),由采购人处理采(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发布稿)(略).docx

381.8K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docx

13.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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