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比选公告
1.比选项目名称:(略)
2.资金来源:(略)
3.比选申请人(略):
3.1比选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企业(略),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
3.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无违规信用记录(出具(略))。
3.5比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略)(**时间)。
需携(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略)证)。以上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注:“三证合一”的比选申请人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略)
获取文件地址:(略)(**金光道26号)北楼308房间。
5.比选文件的递交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略)(**金光道26号)南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略)
比选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