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文件
(略)
项目名称:山湖(略)(上、中、下)、佘村村老爷山小区、丰裕村东形组、**村强湾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农庄村桥东自然村旅游公厕建设工程设计
采购人:(略)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略)
(略)
目录
一、(略)公告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三、政府采购合同
四、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五、评分程序、办法和标准
六、(略)须知
七、响应文件格式
山湖村安置小区(上、中、下)、佘村村老爷山小区、丰裕村东形组、**村强湾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农庄村桥东自然村旅游公厕建设工程设计(略)公告
项目概况
山湖村安置小区(上、中、下)、佘村村老爷山小区、丰裕村东形组、**村强湾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农庄村桥东自然村旅游公厕建设工程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
2、(略):山湖村安置小区(上、中、下)、佘村村老爷山小区、丰裕村东形组、**村强湾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农庄村桥东自然村旅游公厕建设工程设计(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纸质文件)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略):山湖村安置小区(上、中、下)、佘村村老爷山小区、丰裕村东形组、**村强湾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农庄村桥东自然村旅游公厕建设工程,本项目为此工程的设计项目。
7、合同履行期限:(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略)(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4月03日8时至2024年04月10日17时(法定公休日(略))(**时间)
2、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短信发送至电话((略)),短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所报项目的项目名称。发送之后磋商文件将通过邮箱形式发送,请各报名单位确保邮箱账号的准确性,因账号不正确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价格:(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9点30分(**时间)
开标地点:**市**城市之光商业街写字楼B座826室。
五、开启
时间:(略)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城市之光商业街写字楼B座82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免收投(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城市之光商业街写字楼B座826室
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略)
(略)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招标人 |
(略)人民政府 |
2 |
项目名称 |
山湖村安置小区(上、中、下)、佘村村老爷山小区、丰裕村东形组、**村强湾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农庄村桥东自然村旅游公厕建设工程设计 |
3 |
项目编号 |
(略) |
4 |
项目预算 |
(略) |
5 |
包别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 |
6 |
投标时间及地点 |
详见(略)公告 |
7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详见(略)公告 |
8 |
标书份数及要求 |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人均应提交一式叁份投标文件,其中壹份标(略),其余贰份标明为“副本”。如果“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均(略),封口需加盖投(略)(骑缝章),并在封皮上注明“山湖村安置小区(上、中、下)、佘村村老爷山小区、丰裕村东形组、**村强湾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农庄村桥东自然村旅游公厕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 |
9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略)公告 |
10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疑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11 |
投标(略) |
90个日历天 |
12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1)履约担保的金额:无 (2)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3)履约担保递交时间:(略) 履约保证金专户信息(缴纳方式待中标后招标人告知) (4)履约保证金退付:项目开发完成(略)。 |
13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
服务时间:(略) 服务地点:(略) |
14 |
付款方式 |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15 |
服务期 |
(略) |
16 |
对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
1、参与**(略)得被推荐为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被列入政(略) 2、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略)gov.cn)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略)gov.cn)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略)gov.cn) |
1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 中标价*1.2%,不足(略)算。 |
21 |
备注 |
1.说明:(略) 2.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
由中标人与招标人(业主)具体商签。
合同特殊条款
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备注:
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所提采购需求,投标人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的产品及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并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略)),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报价包括采购(略)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备注 |
1 |
山湖村安置小区(上、中、下)、佘村村老爷山小区、丰裕村东形组、**村强湾小区(略) |
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
1 |
项 |
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程序
(一)、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符合**市公共**交易规则原则。
3、公平、公正、科学、审慎、择优原则。
4、高分优先原则。衡量响应文件满足(略)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得分分值,依据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二)评审内容
1、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
(略)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有下列审查标准情形之一的,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资格性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
资格条件 |
不符合(略)采购文件要求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不符合(略)采购文件要求 |
|
其他 |
投标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略)采购文件规定的情形 |
磋商小组(略)评审结论分为“(略)。评审不合格的响(略)。
有下列评(略),应做(略):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响应文件签署 |
未按(略)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
响应方案及报价 |
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略),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
|
响应有效期 |
不符合(略)采购文件要求 |
|
供货时间、地点、付款方式 |
不符合(略)采购文件要求 |
|
其他实质性响应 |
不符合(略)采购文件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符合(略)采购文件要求 |
2、磋商小组对通过以上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3、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4、实质性变动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略)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略)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略)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供应商按照(略)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响应,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略)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为退出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结合本(略)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及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略)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推荐2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小组按照(略)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对(略)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依此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3、例外情况
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略),按技术部分得(略),由磋商小组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以下简称“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采用(略)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略)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二)评审标准(数值计算结(略),第三位四舍五入)
1、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50分) |
||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投标报价 |
30分 |
本项评审步骤: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略)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 (1)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略)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本次招标中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调整价; (2)价格扣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略)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略) 3、投(略):评标价为评(略)。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有漏(略),在按上述公式(略),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1、最低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略),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
投标人业绩 |
6分 |
业绩合同(略),签订(略)(污水(略))合同的,有一项加3分,加满6分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略),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6分 |
项目负责(略)(污水治理项目设计)合同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 3 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和(略),可以重复计分。(响应文(略),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略)。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项目组成人员 |
8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初级职称的得2分。最多得3分 2、(略):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具有市政类专业初级职称,每有1人得1 分。最多得5分。 注:以上人员职称等不可累计加分,仅以最高职称来计,提供相关证(略)。 |
2、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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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评审内容及标准仅供参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自行调整或修改以下评审内容。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
1 |
设计方案 |
10分 |
对本项目设计的理解、认识是否准确、深刻。 (1)对本项目设计方案表现充分、设计思路清晰为8-10分; (2)理解一般、设计较好为4-7分; (3)理解不足(略) (4)未提供不得分。 |
|
2 |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
8分 |
对项目(略): (1)项目进度安排完整详细,措施方案可行性强,完全符合需求的,得6-8分; (2)项目进度安排完整详细,措施方案具有可行性,符合需求的,得3-5分; (3)有项目(略),基本(略),得1-2分; (4)未提供上述内容的,得0分。 |
|
3 |
质量保证措施 |
8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1)质量保证措施完善,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与本项目适用度高,有利于本项目顺(略),得6-8分 (2)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覆盖全面、要点较突出、有一定针对性,与本项目有一定的适用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得3-5分; (3)质量保证措施有待完善,基本(略),基本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得1-2分; (4)未提供的,得0分。 |
|
4 |
造价控制 方案 |
8分 |
对项目的造价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1)设计对造价控制的方法可行性强的,措施全面且有(略),得6(略) (2)设计对造价控制方法具有可行性,措施具有针对性,得3-5分; (3)设计对造价控制方法可行性,措施针对性有待完善的,得1-2分。 (4)未提供或不满足项目要求的,得0分。 |
|
5 |
服务承诺 |
8分 |
根据供(略): (1)服务承诺完整详细、措施可行性强的,得6-8 分; (2)服务承诺完整详细、措施具有可行性的,得3-5 分; (3)服务承诺及措(略),得1-2分; (4)未提供上述内(略),得0分。 |
|
6 |
合理化建议 |
8分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1)合理化建议内容完善,覆盖全面、要点突出、可行性强,与本项目适用度高,有利于本项目顺利实施,得 6-8 分; (2)合理化建议内容基本完善,有要点、与本项目有一定的适用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得3-5 分; (3)合理化(略),基本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得 1-2 分; (4)未提供相应内容的,得0分。 |
|
备注:(略)小组成员对“技术部分”合计分超出其他成员平均值±50%时,须写明评分依据及理由。 |
(三)其他
1、(略)(安排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结束当日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经查询若被列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6条失信名单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人选,完成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出来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记入纸质评审报告中。
2、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评审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成交公告期限以及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略)文件随之公告。
六、(略)须知
一、说明
1.定义
1.1 “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招标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供应商”系指响应(略)文件要求、参加(略)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略)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4“服务”系指(略)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参与(略)的费用
2.1无论(略)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略)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3.(略)委托
3.1 如供应商代(略)(或负责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二、(略)文件
4.(略)文件的组成
3.1 (略)文件由(略)文件及在(略)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3.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略)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略)文件要求编制(略)响应文件。任何对(略)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略)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偏离
5.1本条所称偏离为(略)响应文件对(略)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略)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略)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略)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5.2(略)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6. (略)文件的澄清、修改
6.1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已发出的(略)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递交(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被邀请参加(略)的供应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承担未及时关注的责任情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略)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规定的递交(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略)响应文件
7.一般要求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略)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略)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略)响应文件,并对其递交的(略)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7.2 供应商提交的(略)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略)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4 (略)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形式的(略)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7.5 供应商应按(略)文件中提供的(略)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8.(略)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略)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略)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略)
(4)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5)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8.2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略)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9.报价
9.1供应商应当根据(略)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9.2(略)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
9.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本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
(1)供应商在(略)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供应商在(略)响应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该(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2)在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审。
9.4采购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0.供应商符合(略)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0.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略)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0.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略)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1.货物符合(略)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略)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略)的一部分。
11.2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略)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略)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2.保证金
1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规定的(略)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2.2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2.3 招标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略)。
12.4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本章规定的递交(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略)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略)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或转让、分(略)
(4)中标公告前和中标公示期间,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5)(略)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略)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略)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略)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略)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规定的递交(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略)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
13.2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略)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略)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略)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期内继续有效。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4.2不同投(略)
1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四、(略)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略)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在开标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对(略)文件有疑问且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应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对(略)文件的修改或答疑回复将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出,供应商自行上网查阅,并须填写本(略)文件规定格式之回执,附在供应商(略)响应文件内。如无答疑回复,则不需填写回执。
15.2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按补充文件准备(略)响应文件,招标人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投标截止日期。
16.(略)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7.1(略)响应文件应按(略)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17.2(略)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7.3供应商编制和提交(略)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五、评标委员会和评审
17.评标委员会
17.1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略)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略)、评价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
18. 资格核查
18.1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略)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8.2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19.(略)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9.1评标委员会对(略)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略)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略)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满足磋商(略)
(4)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5)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略)响应文件或者报价的,但(略)须知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6)(略)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略)文件规定的。
(8)未按(略)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9)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略)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10)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略)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
(11)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20.(略)响应文件的澄清
20.1评标委员会在对(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略)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略)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略)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略)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略)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0.3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供应商:
(1)(略)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2)法律法规和(略)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2.(略)终止
22.1 (略)谈判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略)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 评标委员会应将(略)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略)的供应商。
23. 保密要求
23.1评标委员会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24.成交信息的公布
24.1 (略)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市公共**交易服务网上公布。
25.询问及质疑
2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5.2供应商若认为(略)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略)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略)。
(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5.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质疑书原件。招标人向质疑(略)。
25.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5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略),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25.6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
25.7供应(略),可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情况;供应商对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提出投诉。
26.成交通知
2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6.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7.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1 (略)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略)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27.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略)
27.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略)。
27.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责任承担
28.1在(略),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违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略)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29.1(略)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略)响应声明(略)响应声明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或标段号) 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遵照(略)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申请,我们将保证在供货期内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略)文件规定的要求。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个日历天的磋商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略)。
5、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磋商费用。
6、我方承诺,与对本次磋商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单(略)
7、我们完(略)。如有违反,你单位有权撤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另选成交单位。
供应商:(略)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略)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名: (略)
职务: (略)
特此证明。
附:(略)
投标人: (略)
(略)
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 标 人: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略)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略)
三. 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略)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略)。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成员单位一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成员单位二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
(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应附法定代表人(略)。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略)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价(元) |
1 |
|||||
2 |
|||||
3 |
|||||
…… |
|||||
其他费用 |
|||||
报价总计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五、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如有)
拟任本项目(略)
姓名 |
年龄 |
职称及等级 |
职业资格 |
从事相关经历(简历)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六、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如有)
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
工种 |
要求(条件) |
人数 |
备注 |
合计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七、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如有)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
类型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设备产权性质)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八:(略)
九.技术标
注:(略)
十、澄清函(格式)澄清函(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项目名称: (略)
需澄清的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说明并签字 |
供应商盖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日期: |
评标(略) |
|
评标委员会签字 |
日期: |
十一、供应商二次报价函(格式)
二次报价函
致:(略)
1.在参与了本次(略)文件后,我方愿意按费率(大写: ) (小写: )的报价承担本次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
2.单价按二次报价/一次报价的同比率下降。
3.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内容,并达到采购规定的要求;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愿意提供磋商文件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们完全接受(略)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贵处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另选成交单位。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略)
注:
1.本项目以二次(略)。本报价函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标处理。
2.每个报价人需打印一份空白报价函,预先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手持),用于(略)后的二次报价。
十二、其他证明材料
1、供应商人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污水挂网设计(略)文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