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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鞍山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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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略)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略)公告 有效期: (略)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张丹
((略)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略)公告
项目概况

(略)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目的

我院配有(略),整机(略)。

二、项目工作总体要求

1、维保设备:(略)

2、维保范围:保修期内(略)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及(略)更换原厂零配件,维保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交通差旅费及备件费等,均由服务中标人承担(不包含所有第三方产品)。

3、保养内容:每套设备每年提供3次原厂标准的定期保养服务,包括机器清洁、(略),非紧急性的预防性维护,定期检(略),主要包括对管电流、管电压、曝光时(略)标准运行的其他维护,并提供详细保养记录报告。

4、(略)提供系统安全升级服务,能及时获取并实施原厂系统安全性软硬件改版,保修期内(略)提供设备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

5、数字化服务能够提供CT设备核心管理系统,能够显示系统运行环境及状态,实现CT核心参数可视化,服务内容可追溯,远程平台具备操作应用交流、故障诊断以及修复能力,能提供工程师派工、维修记录等多种信息的查询。

6、提供临床应用培训课程,解决临床在设备使用方面发现的问题,提供冠脉、灌注等应用解决方案。

7、(略):检查仪器各按钮、开关、接头插座有无松动及错位,插头插(略),电源线是否老化,散热排风是否正常,各种接(略)。

8、清洁保养:对仪器表面与内部电气部分、机械部分进行清洁,包括清洗过滤网、有关管道、机身、电路板、键盘等,对仪器有关插头插座进行清洁,防止接触不良,对必要(略)

9、用户拨打维修热线后提供专业技术工程师提供在线技术支持,答疑服务。

10、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故障(略),如需(略),工程师24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

11、工程师:要求具备合格资质认证的专业工程师服务队伍,提供快速优质的现场技术服务。

12、开机率保证:按照一年365天计算,开机率保证95%以上,即设备维保每年故障期不可超过5%(19天)。

13、零备件更换:必须更换原厂符合整机匹配的经质量检验合格的零配件。为出现故障的球管更换原厂全新并且符合整机匹配注册的7M液态轴承球管,并提供球管报关单。

14、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累计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累计不超过三年,合同(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略):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0日 16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获取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09时30分(**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时30分(**时间)
地点:**市(略)(**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略)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略)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略)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略)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略)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略)
(3)因供应商原因(略)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略)(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邮箱地址: (略)
开户行: (略)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评分办法:(略)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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