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至**高速公路L3-FL合同段 已由**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发包 方式获得且施工总承包合同已签订,具体施工由**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略)项目经理部实施,由**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项目业主为**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标段施工劳务招标人为**黔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至**高速公路L3-FL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并由**黔贵建(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劳务向《**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库》内的劳务队伍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2)本标段建设规模:(略)
(3)本标段计划工期: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7月30日(开工竣工时间以项目部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4)招标范围:(略)
1)**至**高速L3-FL合同段猴场停车区--金属瓦屋面工程劳务施工 1 个班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略)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劳务队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劳(略))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劳务队伍,不得一同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略)。
在**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务队伍黑名单》上的劳务队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市**甲秀北路8号**省公路集团大厦10楼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或劳务队伍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15日 16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6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甲秀北路8号**省公路集团大厦10楼。
逾期送达的、(略)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负责单位:**省公路工程(略)
地 址:**市**甲秀北路8号**省公路集团大厦10楼
邮 编: (略)
联系人: 陈晓凤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开户银行及账号: /
**黔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