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略)
临港经济开发区团石路道路(略)告
一 磋商条件:
临港经济开发区团石路道路新建工程中央隔离护栏采购安装,采购人为(略),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二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采购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3、项目名称:临港经(略)
4、项目编号:(略)
5、标段划分:(略)
6、采购内容:团石路中央隔离护栏采购安装施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略)
1、中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财务要求: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略),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等信用查询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
7、供应商不得存(略)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
8、本项目(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日期:(略):30至(略)7:30,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linyi/)办理CA实名认证后,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磋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磋商文件(.LYZF)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过时将无法下载磋商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注: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②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市公共**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对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略)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略)时30分,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略)
3、逾期上传或者未在系统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