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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23TA111【光伏路灯示范项目】光伏路灯招标公告

浙江宁波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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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炼化光伏路灯【光伏路灯示范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光伏路灯【光伏路灯示范项目】(WZ(略)-3105-3421-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路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略),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防水防尘防腐路灯\LED-1×150(略)
25.00
包1-光伏路灯
2
防水防尘防腐景观灯\LED-1×35W/2.5米-IP65-WF2-太阳能
37.00
包1-光伏路灯
3
防水防尘防腐路灯\LED-1×150W/8米-IP65-WF2-太阳能
67.00
包1-光伏路灯
4
防爆路灯\LED-1×150W/8米-ExdeⅡCT4Gb-IP65-WF2 太阳能
6.00
包1-光伏路灯

2.3 技术规格:(略)

3. 投标(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略)。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略)。

3.1.6 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2021-2023年内,防爆电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或重大责任事故,以国家及地方质量监督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公布的有关结果为准。

3.1.7 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略),且承诺主要部件原厂加工,不分包。须提供招标承诺书(见招标附件)。

3.1.8 提供与此次投标规格相符的防爆产品合格证(非防爆标段不适用)。合格证应从以下机构或其它国家认可的防爆检验单位中获得,并涵盖投标标段的所有产品: 1.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 2.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CEC)。 3.**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 4.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电气传动研究所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3.1.9 投标产品业绩:提供(略)同类产品的合同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同一项目的不同采购单位合同只能算一个合同。如不能提供视为否决。

3.1.10 卖方必须提供满足本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光伏三防、防爆路灯技术方案及说明(允许正偏离),并对技术(略),★项只要有1项不满足,▲项累计不满足3项,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1.11 符合法律、法规(略)。

3.1.12 详细要求具体(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8:00时至(略)16:00时(**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省**市**(略)1层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略);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略)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略),但须在招标文(略)。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略),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略),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略)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略)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对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易派客”网站(https://(略)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尽快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省**市**
地 址:
**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邮 编: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郑智航
联 系 人:
冯翔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略)
电子邮件:
(略)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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