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公告
根据《**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略)受(略)委托,现就**市总部中心食堂配送采购项目进行(略)采购,欢迎有能力提供该项目服务的单位机构及其他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项(略)
标项 |
采 购 内 容 |
服务年限 |
预算金额 |
技术及要求 |
备注 |
1 |
**市总部中心食堂配送采购项目目 |
1年 |
350万元 |
详见 《招标需求》 |
(服务期满后经业主认可满意的,双方可协商续签一年合同)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20(略))》第二款第三条规定
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相应经(略),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供货物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公布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截止时间:(略)6:00前((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略)(**省**市人民路222号**报社一楼)。
(2)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潜在的投标人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略)邮箱:705414982@qq.com)进行报名;潜在的投标人向(略)发送投标确认函(详见附件),电子邮件发送成功的视为报名完成(注:电子邮件收到时间和报名时间均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备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但招标采购单位可视情况采纳意见并修改招标文件。
▲七、报名资料,包括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略)(附后)
4、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络查询页面截图
6、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下午14:30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招标人将邀请各投标人进入本项目钉钉群签到,并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投标文件可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或者于2024年04月24日下午14: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略)(**省**市人民路222号**报社一楼),我公司工作人员将在上述时间内接收投标文件。相关的备查原件不必邮寄,如有需要,将会采用钉钉现场查询的方式随机抽查,为确保原件的真实性,采购人可以随时要求重新审查原件,如有造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有被列入黑名单的风险。快递邮寄地址:(略)(**省**市人民路222号**报社一楼);收件人:(略)。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投标文件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略)将快递收到的投标文件原封(包括快递包装)不动的送往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04月24日下午14:30时在**省**市人民路222号**报社一楼(略)开标室开标,请各投标供应商在2024年04月24日下午14:30时前加入指定钉钉群并签到,参与不见面开标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开启后至开标会结束前需在钉钉群等候在线询标,同时请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招标文件发布地址:
**省政府采购网(https://(略)cn/);**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ggzyjy/)。
十一、招标文件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十二、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注: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略),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略)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略)
市**局110、(略)
市检察院(略)
市法院(略)
市公共**办(略)
市公共**交易中心(略)
(略)
(略)
(略)
附件信息:
**市总部中心食堂配送采购项目已填日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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