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略)琥珀核桃加工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略)
2.1项目名称:(略)琥珀核桃加工项目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略)
2.3项目内容:详见(略)琥珀核桃加工项目设备采购清单
2.4项目地点:(略)
2.5计划工期:(略)
3、(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略)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在**市民服务中心三层东厅(略)307招标投标窗口(**市迎宾路8号,迎宾路与时代大道交叉口东北角)获取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该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4.2上述资(略)(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须(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详见(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2开标地点:**市民服务中心三层(略)(**市迎宾路8号,迎宾路与时代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及(略)信息公开栏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市**市新义街道办事处迎宾路组织部宿舍2号楼1单元1号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略)
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三层东厅(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