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幸福院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一、项目名称:(略)幸福院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划分情况:
项目名称 |
标段 |
用途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略)幸福院建设工程 |
二标段 |
监理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略)
3.地点:(略)((略))
4.方式(报名时需交验的资料):
报名时二标段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略)
六、时间及地点:(略)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民委员会
地 址:(略)
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周丽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