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需满足以下任意一个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一年以上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名义参选)。
2.在我公司紧密**渠道工作或从事装维满6个月的自然人(应出具装维运营**单位或紧密**渠道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
(二)如因股权变更、拆分等原因,原公司股东注册成立了新公司(包括(略))并继续正常运营的,可继承股权变更前公司的相应资质,包括注册时间、**时间、厅店数量、业务量、相应考核等。
(三)非自然人参选人满足如下条件之一:(以下1、2条款均需提供有效期内与**移动及下属分公司**协议复印件)
1.参选人与**移动开展紧密**,所经营的渠道之一在**移动公司最新一期星级评定达到三星及以上星级。
2.参选人所经营的渠道属性为个体经销商或本地、省内连锁渠道的,需有渠道与**移动**连续运营满6个月。
(四)非自然人参选人应拥有**省内累计经营面积不得低于30平米的独立自有终端零售门店(参选人承包进驻**移动自建或租赁的门店也计在内),(略)的业务**协议。
(五)以下情形为否决条件
1.旗下与**移动**的同一门店,在上一年度1-12月期间发生因养卡等违规行为被省(略)通知等书面证明材料);
2.招商(略),因违反实(略)发送等严重不良记录,被集团、(略),如存在相关问题,直接取消所在区县招商参选资格。
3.参选人公司负责人被纳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社会渠道不良信用信息库系统黑名单”管理。
4.参选人未提(略),或未承诺按照**移动“泛全联盟”要求开展运营。目前暂定终端(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