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3年待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项目编号:(略)
2、原公告项目名称:(略)2023年待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成交人:(略)
成交价:(略)
评估服务费:(略)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略)
项目负责人:(略)
三、更正原因
本项目第(略),自愿放弃成交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略)。
处置单位按照竞价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略)为本项目成交人。
四、代理服务收(略)
收费标准: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略)文件的收费标准的78%向成交人收取。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信息公开网》、《(略)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略):
1、处置单位:(略)
处置机构:(略)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宋老师 张老师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略)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612室
2、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王君益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市(略)
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