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略)
项目名称 |
****机械零部件制造产业园戚黄路东侧工业房地产13幢厂房及土地产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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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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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略) |
挂牌终止日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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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暂不**挂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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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所在地:(略) 转让方承诺:本次出卖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不动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出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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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机械零部件制造产业园戚黄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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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面积 |
厂房42786.39㎡、土地6(略).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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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具体以合同签(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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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标的 评估情况 |
出让价格评估价 |
4348.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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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苏通房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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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通(2024)房地(ZX估)字第0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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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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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底价 |
(略) 明细见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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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一、此转让标的按现状处置。受让方请自己考虑,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自行至(略)。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双方相应的部分。 二、特别提醒: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察,未勘察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购买人(略),购买前请务必咨询**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略),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略) 4.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转让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略)。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参与。 5.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6.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转让文件(略) 7.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略),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8.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转让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出让底价及评估价为含税价。 2.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开具正规票据)。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出让费缴纳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4.转让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转让,意向受(略),全面、(略)。受让方不得以(略) 5.合同签订并(略),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后,因受让方(略) 6.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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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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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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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苏通(2024)房地(ZX估)字第016号 2.转让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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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各个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略),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 8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略)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公共**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略)net/),咨询电话:(略)。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略));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略) 采用数字人民币缴纳的,意向受让方应将缴纳凭证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受让方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采用担保公(略),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产品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略)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受让方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略)(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略) (2)开户行:(略)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意:1)、交易保证金(略),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略)。(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略)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2以数(略):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县公共**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略)),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3.3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略)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略)(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竞(略),受让方的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 4.2 其他意(略)。(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合格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 5.意向受让方(略),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略),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略)。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5月 9日上午10:(略) 2.竞价方式:(略) 增价幅度:(略) 自由竞价期:(略)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略) 3.成交方式:(略) 本次出让采用网(略),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参加。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成交结果确(略)。 3.标的交接时(略)。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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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交易中心:(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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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略) |
附表:(略)
标的序号 |
位置 |
产权证号 |
面积(㎡) |
结构 |
起拍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机械零部件制造产业园戚黄路东侧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钢混 |
4348.75 |
10(略) |
4348.75 |
详见评估报告 |
2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钢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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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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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钢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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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钢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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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5045.58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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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5456.34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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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130.98 |
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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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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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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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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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略)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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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苏(2024)**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45.37 |
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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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业用地 |
66517.4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