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代理机构)受(略)(比选人)委托,拟对(略)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采购(略)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比选人:(略)
4.采购代理机构:(略)
5.资金来源:(略)
6.预算金额:(略)
二、采购项目简介:
餐具,一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三、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 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略)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略)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比选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方式:比选文件自2024年04月08日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09日下午17时00分前(**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市**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2003号(略)获取或者通过邮箱报名(节假日除外)。
注:(略)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略),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项目报名登记表。
注: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比选活动有影响,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通过邮箱报名的供应商把上述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略)@QQ.com。
七、递交比(略):2024年04月12日10时00分。所有报名比选申请人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签到(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八、比选签到及递交文件地点:**市**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2003号(略)。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市**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9号楼2003号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项目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