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沈营线**市绕城路东京陵至景尔屯段(**北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有关审核服务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略):
(略)关于沈营线**市绕城路东京陵至景尔屯段(**北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有关审核服务
2.采购内容:
沈营线**市绕城路东京陵至景尔屯段(**北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含220千伏浑鞍线、66千伏铁迎线、10千伏望段线及0.4千伏等19条(略),对照施工图纸进行现场工程量审核及竣工图纸符合性审核。
由此,供应商应对“沈营线**市绕城路东京陵至景尔屯段(**北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进行现场复核,要求对照施工图、竣工图调查现状、并具有电力行业专业、审核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审核现场工程量,提交沈营线**市绕城路东京陵至景尔屯段(**北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工程量审核报告,并通过(略)审核验收。
3.采购限价:(略)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沈营线**市绕城路东京陵至景尔屯段(**北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工程量审核报告,并通过(略)审核验收。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略),在经营活(略)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审核服务资质: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略)的相关规定并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能独立完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2. 地点: (略)
3. 携带(略):(1)营业(略)(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中标方式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略)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略),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采购会。
中标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格式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企业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以上资料复(略)。
(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三)报价函(格式自拟)
(四)其他
注意:响应文件必须(略),页码排版需连续有秩。
六、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