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村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1日 09时30分 (**时间)前提(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村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略):
采购包1:(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略):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略)
售价:(略)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0(略),最高限价:1426200.0(略)。
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政府采购网(https://(略)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略),联系地址:**省**市**清溪路8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本项目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省**市**滨江南路二段78号滨江印象1号楼7-7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