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略)、22793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0592-22793(略)、2279328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采购编号: |
(略) |
项目名称: |
(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 |
人民(略) |
采购内容、范围: |
(略),1项。服务期限:(略) |
供应(略): |
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略)。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略)(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略),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信用**”网站((略)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略)(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略),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其他(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略)午17:30时止。 获取方式: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略)com)在线获取。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0元/套 |
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
2024年4月18日15:(略) |
提交(略): |
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供应商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的提交。 |
响应(略): |
在线进行。 |
监督部门: |
(略)监察审计室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0592-22793(略)、2279328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略)-12:(略)、下午14:30-17:30。 |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5:(略)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第一段修改为“(略)受(略)委托,现对(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3.(略)(略)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