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巴自然公告[2024]005号)
巴自然公告[(略)年04月08日
经**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略)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3-047-02 | 宗地总面积: | 70(略) | 宗地坐落: | **县大河镇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8.000≤ | ||
绿化率(%): | (略)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7034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1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199 | |||
起始价: | 422.0626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略)